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中心主任高亚弟,陕西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殷赞乐,于12月9日出席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介绍,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主动谋划、认真研判、统筹安排,全力推动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其中保障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31.22万户、中等以下收入家庭70.49万户、低收入家庭28.83万户、低保家庭14.8万户,有效解决和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对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城一案”科学布局。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市两级紧密配合,从供给侧、需求侧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种类三个维度逐市分析总结陕西省住房保障现状,研究分析住房保障需求,形成“一城一案”,并印发各市(区),为陕西省科学合理实施保障房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扎实的依据。
持续推动“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有279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并建立以党组织为中心的“1+N”自治组织,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持续提升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加快实施“一网通办”。自陕西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在汉中市率先上线以来,陕西省住建厅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租房管理规程,加快数据迁移和更新,做好公租房资格联审相关部门数据对接,打通数据孤岛,实施“一网通办”,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截至目前,陕西省各市主城区全部开通了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网上办”功能,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今年,陕西省住建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范围。目前已有6个城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针对近年来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印发后,陕西省住建厅扎实开展调研摸底,组织陕西省市(区)对存量房、存量地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梳理。西安在“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筹集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建立完善政策体系,会同陕西省各市(区)、省级各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陕西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基础制度、相关措施进行了明确。制定了《陕西省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对陕西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总体规划布局。起草了《2021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体系和具体指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晚报等各类官方媒体渠道加强宣传,发布了《关于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公告》,向社会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截至目前,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已征集意向项目49个、房屋41615套(间)。
下一步,陕西省住建厅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细化完善政策制度,加快推动项目实施,严格做好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加快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理,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检视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制度落实各个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任绿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