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法律援助站,共进行法律宣传126人次,调处劳动争议17件,使职工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40余万元,帮助追讨欠薪800余万元,为5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待来信来访23件(次)。”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副主席徐立才介绍11月份职工法律援助站的工作情况。
阵地有形,加强硬件建设。县总工会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站,设在县人社局仲裁院三楼,有办公室、接待登记室、调解室各一间,计60平方米。在办公室门口悬挂“滨海县总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站”标牌,公布联系电话号码,同时在全县镇(区、街道)、县规模企业延伸职工法律援助站点17个,与司法局、人社局、镇(区、街道)、园区建立22个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人员配备,做到有人办事。县总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站共配备9名专兼职人员,其中专职4名,兼职5名。每日正常对外开展工作,每周有2个工作日对外提供服务。县总明确2名在编人员,社会化工作者21名,律师4名,法律工作者11名,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32名,监督调解员62名,为县职工法律援助提供服务。
制度健全,实行有章可循。为促进县总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站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建立了接待登记、调解处理、援助流转、经费保障、内外协作、台帐完整等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严格按制度执行。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97件(次),调处劳动争议36起,援助流转17件,提供法律咨询175人次,促进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
服务规范,坚持热情周到。县总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切实改进作风,做到服务内容明确,为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监督、协商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工作人员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反映诉求的办结时间等,接受服务质量监督。今年6月,县某钢结构公司发生一起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由于企业转包,未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为逃避赔偿,转移资金,维权难度较大。县总驻人社局职工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克服困难,多次往返该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行、农行等单位摸信息、找证据、避免当事人钻法律空子,终于使受伤农民工获得赔偿金19.6万元。(刘义昂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