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按照组织反馈的问题,认真反思、全面整改,深挖问题产生原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面对前来开展“问责预警”的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顺河回族区民政局某工作人员诚恳地说。
一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问责关口前移,启动“问责预警”程序,通过向相关党委(党组)下发问责预警通知书,能够及时整改问题转变作风的,免于问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等。据了解,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共下发问责预警通知书208份。
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开封市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容错原则,容错认定必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可以容错的9种情形以及4种容错例外和禁止性规定。对党员干部的失误错误,全面综合考量其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既对违纪违法问题、失职失责行为严肃查处问责,又为主动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文件出台以来,先后对100余名党员干部实施了容错纠错。
“组织没有因我受处分而对我另眼相待,反而不断鼓励我,今后我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此前,因在办理案件中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而被给予处分的祥符区公安局民警王某某,十分感激组织的温情关怀。
为加强对受问责干部教育管理,大力营造容错纠错、知错改错、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开封市受问责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对影响期满的受问责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安排职务;对在8个方面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合格的,可以适时提拔任职或进一步使用,促使受问责干部进一步坚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信心。截至目前,共有10余名受问责干部被提拔到县处级重要领导岗位,一批受问责干部得到合理正常使用。
“问责是一把戒尺,用好戒尺既要讲政策,更要有温度。事前提醒、问责后开展教育管理、坚决容错纠错,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感受纪法约束‘带刺’的同时,又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轻装上阵,更加坚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付海泉 于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