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在江西赣州召开。会上,河北省唐山市、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赣州市和四川省乐山市等5个城市被列为改革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指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旨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建立合理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陈金甫要求,各试点城市要以此次动员部署会为契机,深刻认识到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基础性、杠杆性、传导性作用;要紧盯改革试点的方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守护人民利益;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符合价格规律的计价单元体系,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要妥善处理好不适应改革的因素,探索政府指导和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
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骅表示:“此次国家医疗保障局选择赣州作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并在我市召开动员部署会,既是对我们的激励,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全市上下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坚决打赢这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攻坚战。”
她强调,为全面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赣州市从“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医保垂直管理体系”,“优化价格调整、完善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三方面做足了功课,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们将抢抓改革契机,不断开创赣州医保改革新局面;将释放改革动能,持续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将统筹高效推进,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全力以赴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打造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赣州经验’。”张骅说。(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