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严厉打击“野广告”治理城市顽疾

2021-11-25 17:51:50   

各类野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不仅是城市管理顽疾,也是文明城市的一大诟病。为了维护城市形象,净化城市视觉空间,有效遏制“野广告”这一顽疾,陕西省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全面治理,成效显著。

强宣传,市民意识再提升。通过加大对沿街商户的宣传力度,督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杜绝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等违法行为;开通城管举报热线,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发现他人乱张贴行为时,能够及时制止或通报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从源头上治理乱贴乱画行为;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野广告”整治宣传标语,积极营造“野广告”整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狠劲,全面清理见成效。今年以来,局属各单位及“野广告”清洗公司持续加强巡查和清理力度,对“野广告”保持“零容忍”,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及市政设施上张贴、喷写的各类“野广告”进行地毯式清理,做到了即见即清理。

重打击,依法查处强震慑。针对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各种办假证类“野广告”,陕西省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多次联合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城市综合执法特勤大队,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办假证“野广告”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犯罪人员12名,其中依法执行逮捕4人、行政拘留8人,有力地打击了办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任帅)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全力推进“四改一治” 加快城市提质更新
下一篇:内江威远消防队:齐心协力营救被困人员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