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交警大队:奏响"122"预热"宣传号"

郑遵发 何玉芳    2021-11-17 13:26:15   

为迎接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交警大队紧扣“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宣传主题,积极投入到“122”交通安全预热宣传活动中。

连日来,大队面对林区冬季降雪量大,天气寒冷,室外人员流动较少这一特点,按照制定的预热宣传举措,安排部署各林场派出所中队联系辖区林场“大喇叭”广播系统,每天同步向山上林场职工群众和农民朋友播放出行注意事项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大家足不出户学习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让“122”预热宣传通过大喇叭广泛掀起宣传热潮。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五常市:油罐车突发大火, 交警化解险情
下一篇:扬州市竹西佳处的生态“加减”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