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开封法院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7个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开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凡聚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工作情况。
赵凡聚指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开封中院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扣中小投资者的司法需求,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司法服务能力,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财产安全等各项权益,进一步激发中小投资者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为开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通报了近三年开封法院中小投资者涉诉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特点,重点从审判理念、执行措施、诉讼服务、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及普法宣传等多个维度,全面介绍了开封法院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的创新举措及成效。
在审判实践中,开封中院坚持以现代化公司审判理念指引中小投资者涉诉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灵活采取财产执行、保全措施,探索智慧审判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深入企业走访推进诉源治理,重视舆论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对中小投资者形成全方位、综合性、立体化的司法保护。
中院自贸区法庭副庭长路璐介绍了7件典型案例的情况。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股东知情权保护、股东利润分配权保护、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与程序、司法审查坚持公司资质与司法谦抑性原则、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认定、“关联交易”认定、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等案件特征,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裁判规则和司法理念,不仅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树立诚实守信理念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对于引导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稳定经营也具有典型意义。
最后,庭长郭宝霞就记者提出的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表现形式,公司小股东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法院如何做到既保护小股东利益又尊重公司自治等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解答。(付海泉 于培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