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南陵县烟墩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本镇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镇村(居)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烟墩镇成立烟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依法治省办《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南陵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烟墩镇实际,制定了《烟墩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先后6次召开镇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法治政府创建会议,并对《南陵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行解读;镇分管领导采取督查、指导、约谈等方式狠抓落实,对存在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常态化整改,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迎检验收工作。
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设立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镇政府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建立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镇政府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此外,为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设立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警民联调委员会和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人民调解员52名。2020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367件,其中司法所调解54件,村居调解158件,警民联调77件。
同时,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年初,镇党委、政府召开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与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烟墩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
深入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万兴村获得芜湖市 “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海井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胡金平 张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