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公安分局破获一桩吸毒、贩毒、以贩养吸的贩卖毒品案件。家住河南焦作中站区的张某不仅个人吸食毒品,而且应“朋友”之邀,将毒品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蔡某并从中获利。
2020年11月,蔡某通过微信询问张某毒品购买事宜。两天后,张某在程某处购得5克冰毒,随后将冰毒以邮寄的方式寄往上海市“蔡某”处。事成之后,张某从中获利540元,并挥霍一空。
张某到案后,经检察机关承办人多次释法说理、讲解法律政策,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在邀请值班律师见证具结书签署后,以被告人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经审理,中站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官温馨提醒: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任何与毒品有关的活动。“毒品”是我国不可触碰的一条“高压线”。请大家积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禁毒从身边做起。(赵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