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获悉,仅凭一份个人承诺书,就可以办理多项户籍信息的变更。这也是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群众在办理户籍业务时无法或较难提供相关证明的实际,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推行办理部分户籍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机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
按照要求,新业务办理期间,《证明事项承诺告知书》需当事人到派出所当场签字,不可以委托代办。同时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户籍业务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新举措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公安机关也会健全日常核查机制。如发现承诺不实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史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