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滨海县总工会出台《关于成立滨海县劳动关系协会的意见》,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关系法律普及,进行劳动关系知识培训,开展劳动关系理论探讨,协助调处劳动争议,帮助会员维权,引导会员理性表达诉求,促进会员团结互助,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构建。
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协会《章程》。劳动关系协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的,在县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接受县人社局、工商联的业务指导,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助力作用。劳动关系协会《章程》明确总则、服务范围、会员入会的程序、会员的义务和权利、协会的组织机构、经费来源、章程修改、协会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等内容,劳动关系协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履行权利义务,扎实做好工作。劳动关系协会以“团结交流、服务会员、切实维权、协作共赢、共谋发展”为宗旨,坚持“会员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为基本原则。协会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特邀会员组成。入会程序,凡承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经批准,均可接受为劳动关系协会会员。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取相关信息资料;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应尽遵守章程,执行决议;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交办的事项;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会费;及时上报劳动关系状况信息,配合调处相关劳动争议等义务。
加强组织建设,选配协会班子。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认真配强劳动关系协会领导班子,确保劳动关系协会领导班子勤政、创新、廉洁、高效。劳动关系协会设名誉会长2-3名。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3名。常务理事5名,理事15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按照考试、考核,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等程序,确定建议人选,提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实行专款专用,保障正常运行。劳动关系协会除会员缴纳的会费,单位或会员的捐赠、赞助,其他合法收入外,县总工会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投入,解决劳动关系协会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经费等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协会的正常运行。劳动关系协会的经费,重点用于本会的会议和其他各项活动,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会费和其他收入由秘书长按财务制度管理,每年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作收支情况报告。(刘义昂 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