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做好“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成功创建了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打造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建设了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推进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10月27日上午,南昌市水利局召开了南昌市深入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新闻发布会。据南昌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吴海勤介绍,河湖长制的本质是责任制,各级河湖长首要任务就是把河湖水环境治理好,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完善组织体系,守护河湖健康
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全覆盖、江河湖库全纳入、区域流域相结合”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有河(湖)长1440人,将全市所有河流、湖泊纳入河湖长制管理,重点河流湖泊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做到因河施策、系统管理;此外,还设置“河小青”志愿者、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生态检察室,成为河(湖)长制的有益补充。近年来,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共巡河(湖)6545次,市河湖长办共下发督办函51件,协调解决了一大批涉水突出问题。全市26个河湖长制市级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形成全市“一张图、一盘棋、一个调、一条心”的良好局面。
突出问题导向,改善河湖环境
开展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南昌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牵头”的原则,制定具体工程措施,明确时间表、项目表、责任表,大力推进消灭V类和劣V类水专项行动,实现了2020年底携着Ⅳ类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2018年以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出台了《鄱阳湖南昌湖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纳入专项整治,梳理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滚动销号,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累计排查发现229个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率达到99.7%,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逐年制定南昌市河湖整治提升年度实施方案,累计完成鄱阳湖沿线157个村庄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坚持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理违章建筑、清除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和“清四乱”等专项行动,积极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工业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17类涉河污染问题和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等河湖乱象。2020年以来,全市共摸排发现“清河行动”突出问题416项,“清四乱”专项行动突出问题243项,完成率达100%;解决了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化部门联动,建设幸福河湖
在全省率先对赣江和抚河南昌水域实施全面禁捕退捕,为期十年,扎紧了鄱阳湖入湖口袋,使得赣江和抚河上游渔船不能进入鄱阳湖,进一步巩固了禁捕退捕成果。目前,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6516户、24354人,注销渔业船舶证书4413本,回收渔船10037艘,回收处置各类网具132万余公斤,船、网、证实现100%回收;退捕渔民中符合参保条件人数11332人已全部纳入社保;退捕渔民已全部实现转产就业。为了推进赣江非法码头及船舶污染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彻底关停、拆除了34家取缔类码头,切割迁移了赣江水域核心区的22艘趸船、僵尸船,110台吊机全部拆除;清理了200余艘乱停乱靠船舶,打造了全省首个设立专门锚泊区的港口。复绿码头岸线23家,填筑土方约40万方,铺设草坪面积6.7万平米,恢复了岸线周边的生态环境。
同时,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下,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等单机核查方式,确定了赣江南昌段入河排污口共966处(工业企业排污口137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136处、城镇雨洪排口480处、港口码头排污口17处,农业农村排污口69处,沟渠、河港(涌)、排干29处,其余排污口98处)。按照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的工作要求,通过排查,对966个排污口编制了监测及初步溯源报告(其中监测点位数392处),并对879处排污口进行了编码(其余未发现排口65处,非排口22处),各地先行采用了截污、封堵、取缔等措施完成排污口整治65处。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单一的问题,南昌市实施了城市应急水源建设。昌南片区和昌北片区应急水源工程目前已实现贯通,完成了应急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得到完善。
下一步,南昌市将继续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强化河湖长制,以更高水平河湖管理保护,为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河湖水环境基础,努力打造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