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了解到,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1年底,在该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管理体系,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绿化造林、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作为重要指标,明确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落实责任机制。
从《实施意见》中可以看到,在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助推高水平“湿地水城”建设;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在全国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前列;在主要任务中,强化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提质增效,拓展“两山”理念转换通道,着力提升森林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出建立阶段性气候变化的信息决策系统,构筑“数据一个仓、感知一张网、监管一张图、管控一平台”的智能化遥感监测平台和智能化管理体系。
“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旨在不断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助推碳中和行动,打造“湿地水城、大美杭州”,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贡献力量。
事实上,在今年8月,杭州淳安县就已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建立县、乡、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淳安也由此成为浙江省首个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县级行政单位。
随着林长制责任体系不断深化,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高质量建成森林杭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助推高水平“湿地水城”建设。到2035年底,该市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碳汇能力全面增强,生态功能更加完善,全域山水秀美、林丰民富,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