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子王旗大队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通勤车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摸底,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和教育宣传。
期间,大队车管民警和宣教民警检查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刹车、轮胎等车辆部位的安全使用情况。以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对广大驾乘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超员、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广大客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021-10-20 11:47:26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子王旗大队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通勤车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摸底,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和教育宣传。
期间,大队车管民警和宣教民警检查了车辆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刹车、轮胎等车辆部位的安全使用情况。以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对广大驾乘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超员、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广大客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相关热词搜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