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公安立足全县发案实际,将全县作为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主战场。近日,县局刑侦大队(反诈专班)、大田派出所、新化派出所联动作战、蓄力出击,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涉案嫌疑人6名;并当场查获涉案电脑2台、涉案银行卡30余张、涉案手机15部、网银U盾20余个,涉案流水高达2000余万元。
9月24日,金沙县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注册“金钟罩”小程序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时,获周边群众举报线索称,在辖区内出现一群陌生人,其以300元每天的价格,向周围群众租借银行卡。大田所根据举报线索初步研判,这极有可能是涉及“两卡”的犯罪团伙。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团伙成员非本地人员,其流动性大,大田所立即向县局刑侦大队请求协助。在局党委的科学部署下,按照“专班+派出所”机制,刑侦大队(反诈专班)、大田派出所、新化派出所立即组建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专案组成员乔装对涉案嫌疑人居住的宾馆展开密集暗访,经多次往来奔走发现:该涉案团伙“训练有素”、分工明确,其中3人长期在宾馆内联系上线,另外3人活动于辖区各处,以做业务形式“开拓”买主。
为能将涉案嫌疑人一网打尽,9月26日,经过2天细致摸排,专案组抓住6名涉案嫌疑人全部返回宾馆的有利时机,即刻展开“收网”行动。当日晚18时许,专案组在大田乡一宾馆内一举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6名嫌疑人悉数抓获,并当场查获涉案电脑2台、涉案银行卡30余张、涉案手机15部、电子解码器20余个,涉案流水高达2000余万元。
经查,杨某洲等人负责在毕节市大方县、金沙县一带收买他人电话卡、银行卡、网银账号等提供给福建人王某钊、陈某清使用,王某钊、陈某清用于转账网络犯罪不明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王某钊、陈某清、杨某洲、曹某强、刘某凯等人目前已被金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松不涉嫌犯罪自行离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孙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