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份以来,南昌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行动”,通过路面严查、源头监管、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等综合施策,全力实现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截至目前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在全市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小喇叭进行宣传,依托重点路口、铁骑巡查和视频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路面电动自行车上牌情况的检查,一经发现无牌电动车违法上路立即拦截、检查登记和处罚,9月份以来,共现场查处无牌电动车7135起。
二是加强社区无牌电动车劝导和检查。近期,联合市创建办组织检查组对社区停放无牌电动车进行抽查和通报,并督促辖区街办、物业发挥小区门口文明交通劝导岗作用,设置提示牌和小喇叭,对无牌电动车开展劝导,提示尽快登记上牌。
三是加强源头销售整治。联合市市场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源头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无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销售无3C认证的、拼装、改装电动车,发现违规销售和改装车辆及时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并要求销售企业发放《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销售告知书》,避免出现隐瞒车辆属性销售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行为。
9月27日,专门联合市场局对全市电动摩托车销售企业进行了警示约谈,截至目前已排查销售企业150余家,下达整改38份,对全市 38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四是规范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共享电动车上牌5.4万辆,联合城管对无牌共享电动车进行全面清理。五是积极做好市民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在全市增加35个电动自行车临时上牌点,并主动对接街办、社区开展上门服务,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上牌登记服务。自9月12日以来,共完成登记上牌2.6万辆。
下一步,南昌交警将持续保持对无牌电动车严管态势,努力实效无牌电动车全面清零。
对无牌、无手续的电动车现场滞留核查。从即日起,路面执法检查发现无牌且未携带车辆相关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实施现场滞留,当场制作《滞留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需提供车辆合格证、发票到滞留处进行处理,如符合上牌条件,引导当事人到就近上牌点进行登记上牌;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或涉嫌盗抢的依法予以暂扣。
规范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针对近期检查发现部分电动车驾驶员采取口罩、毛巾等方式实施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将通过路面严查和视频巡查等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打击和纠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现场纠正一起,对故意遮挡号牌违法依法处以20元罚款,并要求现场改正;另外鼓励市民通过南昌交警或随手拍等方式对此类违法进行举报,南昌交警将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
开展乱停放无牌电动车大清理。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辖区街办、城管对乱停乱放的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大清理,重点对农贸市场、社区、交通场站、学校、写字楼、商场超市、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的周边道路,发现无牌电动车乱停放的一律进行拖移清理。
文明交通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南昌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两轮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才能上路行驶,同时依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安装在指定部位(即车辆后方),违者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20元罚款,并现场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