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开展“双提升”大走访活动

吴冬霞 张卿郡    2021-09-24 22:17:56   

“大叔,您对我们检察院、司法所、派出所等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吗?”9月23日,为推动汉冢乡公众安全满意度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倾听群众心声,让更多群众了解政法机关工作职能,宛城区检察院联合汉冢乡综治办、司法所来到汉冢乡夏庄村开展了“双提升”大走访活动。

在走访中,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与群众亲切交谈,通过聊天和发放资料等方式,让群众了解到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普及检查机关工作流程,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对“双提升”工作的认同感。同时,乡综治办和司法所向群众发放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彩页和平安建设宣传手册,引导群众下载和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对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以及网络诈骗、社会乱象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普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在农户家中,工作人员在村民家中张贴“平安护民”连心卡和“致群众的一封信”,公示村组干部和政法干警详细联系方式,介绍“双提升”专项行动的意义及重要性。

在夏庄村小学,工作人员向小学生们发放了平安建设手袋,并对学校教师、学生宣传普法教育知识、未成年人防溺亡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拉近了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推动汉冢乡“双提升”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南阳市宛城区举办庆祝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主题活动
下一篇:卓资交警:力保“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主题宣传全覆盖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