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江苏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为“苏政30条”),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循环畅通、加快恢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林康介绍,“苏政30条”含10个部分,30项细化举措,在起草过程中,注重靶向发力,注重真帮实扶,注重统筹兼顾,注重综合集成。
在加大财税政策扶持方面,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准予延期申报,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南京市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第三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扬州市则免征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上,“苏政30条”强调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展期业务和无还本续贷业务;稳步增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规模,提供小微企业短期过桥转贷资金服务,降低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涉疫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和再担保费率;专项支持对南京、扬州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苏政30条”规定实行欠费不停电等电价扶持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对暂时无力缴纳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南京、扬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率,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扬州倾斜支持等措施。
此外,“苏政30条”还在帮助企业稳定用工、加大企业信用服务力度、保障企业物流通道畅通、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供、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持续提升便利服务水平等方面分别做出规定。
会上获悉,下一步,江苏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将针对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实际需求,分行业制定相关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同时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苏政30条”落到实处,让基层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江天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