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已婚事实,谎称单身与他人恋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0000元。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案。
2013年,潘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认识了毋某,随后潘某以虚构身份“李倩”与毋某交往。2018年,潘某为获取毋某信任,隐瞒已婚事实,与毋某发展为恋爱关系。2018年6月至8月,潘某为偿还个人债务,以“李倩”的身份编造自己的母亲出车祸、在外地丢失证件、开办美容店等多种理由,骗取毋某20000元。案发后,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已婚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经评估,对被告人潘某适用社区矫正,社会危害性较小,对所居住的社区影响较小,可以适用缓刑。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