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宾县宾州镇的王某没有想到,自己将行李箱撇下楼,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宾县公安局文化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宾县宾州镇盛景嘉居小区楼上有人往下扔东西,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据报警人反映,当时一家人正在车库门前吃饭,一个大行李箱啪地砸了下来,正好砸到了车上,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民警现场发现,位于车库正上方五楼中间住户的窗户仍然亮着灯,还有一些衣服吊挂在阳台外侧。随后,民警敲开了该住户的房门,发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正一个人在屋里发脾气,阳台窗户呈开启状态。民警依法将那男子王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7月20日晚间,王某在亲戚家喝了一些酒回家,想起一些烦心事儿,以此借酒浇愁,就把身旁装衣服的拉杆箱扔出了窗外,将一台车辆砸坏。在派出所里,王某醒了酒,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
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项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