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碑林区住建局向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碑林区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各类信息进行上墙公示,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将公示信息上墙作为一项专项检查内容,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目前碑林区物业小区公示上墙已达到95%。该项公示制度已被西安市住建局采纳,并在全市进行统一推广。
通过公示制度,投诉减少了,居民满意了,物业轻松了,政府放心了。为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促进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规范化、统一化,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主要通道口、缴费服务大厅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十三项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及人员信息、车位权属、总共能耗明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申请情况、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单位信息、小区共有场地停车费、共有设施租赁费等十三项内容。(西安市碑林区住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