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公安局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时,连夜查处两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仓库,依法行政拘留2人。
据了解,8月17日晚,南昌县公安局幽兰派出所与县应急管理局、幽兰镇安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幽兰镇渡头街一仓库发现储存有约1800吨氢氧化钠(具有强碱性,腐蚀性极强,属于危险化学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受利益驱动,承租渡头街某厂作为仓库,非法储存危化品进行分装买卖。同时,该场所不具备危化品存储条件,也未取得相关资质,未设置任何防爆、防静电、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和证据登记保存,当场对这颗“定时炸弹”进行了查封扣押。目前,该仓库实际经营者郑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同日晚,联合执法人员在幽兰镇罗舍村一仓库发现现场存放约30吨油漆。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受利益驱动,承租私人房屋作为仓库,非法储存危化品进行分装买卖。同时,该场所不具备危化品存储条件,也未取得相关资质,未设置任何防爆、防静电、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随即对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目前,该仓库实际经营者马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