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群众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商都大队,将写有“助人为乐新风尚 感谢人民好交警”的锦旗,送到大队长杜永旺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那是2019年10月1日22时许,张某驾驶一辆蒙J牌照江淮牌小型轿车,沿商都县七台镇振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交叉路口,在沿商都县第五幼儿园门前道路,与由南向北转弯行驶的,由郑某驾驶的“比德文”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伤。由于事故地点附近没有监控设施,且事故现场已被破坏,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事故双方当事人无法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对此,大队长杜永旺详细了解案情进行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双方当事人,联系医院的专家就伤者郑某的治疗等情况进行咨询,努力帮助伤者做好后续治疗。在了解到事故双方的诉求后,大队长杜永旺从问题着手,逐一协调解决双方问题。
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双方问题被成功解决。伤者家属专程送来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