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扬州广陵海事处以“信息化”强化到港船疫情防控

2021-08-09 11:49:20   

8月3日,扬州广陵海事处梳理建立广陵港区到港船“信息数据库”,以精准监管严格辖区到港船管理,提升辖区船舶监管水平,全力做好水路疫情防控工作。

 

 

该处系统梳理了一年来1722艘到港船舶信息,将航次信息、联系方式、信用记录等进行汇总统计,形成到港船“信息数据库”。基于数据库并对比目前在港船舶,执法人员可逐条核查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杜绝出现瞒报漏报,按要求既“防疫情输入”又“防疫情输出”;亦可通过行政检查系统进行“远程核查”,确保在港船配员充足、有效值班,尤其关注船员在船情况,严防无关人员疫情期间随意上下船,将水路疫情防控措施落到细处。

广陵海事处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到港船“信息数据库”,确保数据更新的及时准确,并深化数据信息的运用,不断提升动态监管水平,做好水路疫情防控。(扬州海事局 唐浩天)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邢台银行:畅通服务“三农”主渠道
下一篇:江苏省宝应县:齐心抗“疫” 共克时艰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