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质量,打造“浙有众扶”名片,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加强低收入对象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全省低保标准今年要超过万元,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浙江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的通知指出,强化主动发现,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将社会救助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口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或社会救助数据库,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救尽救”。
同时,各地推进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全省低保标准达到10000元以上,落实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将低保边缘认定标准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积极开展实施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由单一型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型。
据了解,浙江省将积极组织开展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简称“助联体”)建设,到今年年底,各设区市要建成1个以上县级“助联体”,引入服务类社会力量帮扶项目不少于3个。
近年来,浙江省各设区市推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同标,全面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十三五”期间,11个设区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从每月农村570元、城镇653元,提高到城乡同标8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