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全国“个人破产”首案深圳审结

王梓佩    2021-07-20 15:41:04    南方日报

个人破产制度迈出第一步

7月19日,深圳市民梁先生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裁定文书,正式宣告破产。这是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破产制度、自《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境内首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个人破产制度赋予“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在经济上重生的机会,能够实现对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双重救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调动市场主体创业积极性。但受“欠债还钱”观念等因素影响,我们还有不少人暂未对此形成共识。在此背景下,个人破产首案备受关注。

本案中,法院一方面严格把控债务人申请破产资格,兼顾细致筛查与及时救济;一方面依法介入破产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更好地履行还债义务。根据重整方案,梁先生将在三年内实现债权本金100%清偿,债权人也可以提高受偿效率,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

可以说,个人破产首案是一次生动的以案释法,有力回应了社会上对个人破产的误读,为个人破产制度走向全国积累了宝贵经验。对破产法律制度发展,深圳迈出的“第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省就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出台地方标准
下一篇:河南省计划将入学准备、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学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