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优化平台经济营商环境,反对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把平台经济发展贯穿于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推进全过程,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强化反垄断规制,依法查处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查处社区团购、长租公寓、交通运输等领域利用资本优势低价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打击互联网虚假广告和直播带货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督促银行机构建立健全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控制要求。
《意见》明确了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的方向。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加速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化商贸流通业电商应用,鼓励传统商贸企业与平台企业融合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建设线下优选产品体验店,助推培育“一刻钟”便民消费商圈。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
为维护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意见》提出了压实平台经济参与者主体责任,优化平台经济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重点保护内容。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推动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修订不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严厉打击平台内经营者恶意降低服务品质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保障良好的安全消费体验。
《意见》提出,通过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系列举措,力争“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平台经济体量大幅增长,创新力和活跃度有较大提升,让平台经济成为全省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增长点,为推进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