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江苏宝应县曹甸镇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管,健全“小微权力”监督机制,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防基层“微腐败”,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证。
厘清权力清单
规范、明确、公开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和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厘清权力清单的方式,推进村务工作阳光运行,编发新修订的《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对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作了具体要求,强化村干部边界感,提升责任感。
明晰权力流程
以简易流程图形式,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三资管理、小微工程项目实施等28项工作运行流程作了直观明确的规定,并公布上墙,清晰“轨迹”管理,让村干部自觉控制思想不出轨,行为不越轨。
加强权力教育
针对村干部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的实际,镇纪委不断组织村干部对“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的培训,同时结合“小微权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排查风险点,拧“发条”敲“警钟”,进一步警示教育村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
强化权力监督
坚持权力清单、规章制度、工作职责、运行程序、运行结果“五公开”原则,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村务微信群、村民代表听证会等途径定期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的内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及时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镇纪委不定期的进村入户督查,对存在问题严重、屡次整改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注重抓早抓小,将干部轻微违纪问题发现在日常,处置在萌芽,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宝应县曹甸镇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