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头雁”工作落实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村支部书记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村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定期研究部署村级党建及其他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任务。要抓村级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注重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要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注重把青年农民、知识分子中优秀人才吸收到组织中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畅通党员出口,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规范组织运行,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小微权力”清单,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居)。要强化村级治理,健全“一核三融”“一约四会三队”治理机制,推行党员群众“双百制”考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乡村振兴。
要注重作风建设,认真做好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群众,访民情、问民意、解民忧。要做好双向述职,每年向镇(街道)党(工)委专题述职,向村全体党员就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要履行廉政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苏琳杰 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