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烟墩镇一直践行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的 “枫桥经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 “三治”融合,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烟墩镇先后获得市信访“三无”镇、省“无邪教创建示范镇”、市“无毒创建先进镇”,连续多年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自治之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烟墩镇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改革等方面,通过推选成立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监事会,做到策由民定、事由民理、权由民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十不准”行为准则来规范村民言行,激励村民崇德守规。
全镇设三级网格长:镇为一级、村居为二级、片区为三级,以村民组为单位划分为189个组网格,每个组网格选聘一名网格员,通过设置网格、配置网格员,将“神经末梢”覆盖全镇。全镇每年发放网格员绩效考核补助30余万元,充分调动了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
法治之光,彰显乡村善治振兴
完善依法治理网络,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村民组网格员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创立“政民通”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包片村干部每周进组入户法律宣传、矛盾纠纷排查,有效畅通法律咨询和疑难纠纷信息上报渠道,确保问题发生后村干部和村居法律顾问能及时介入、快速化解。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海井村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万兴村等美丽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村居农家书屋中均设有法律图书角,村务公开栏设立法治橱窗。发挥治安巡逻和群防群治巡逻二支队伍的作用,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对破产倒闭企业债务等信访积案创造条件顺利化解。依法合规流转土(林)地一万余亩,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坚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全程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体检”,指导依法签订土(林)地流转、用工、经营等协议,办理登记手续和建立章程等。利用展板、喇叭、电子屏和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障社会治理,用法助力乡村振兴。
德治之韵,营造社会公序良俗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南陵好人”“五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典型评选,共评选中国好人2人,省市县好人36人,市县“五星级文明户”12户,“好媳妇好婆婆”20余人、市级见义勇为4人。通过道德讲堂、美丽乡村大舞台、走访慰问等活动等宣传各类模范和先进人物事迹,传递道德正能量,弘扬社会主旋律。调动新“乡贤”、“两代表一委员”积极性,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目标,共调解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山场林权、劳动用工等各类民事纠纷200余起,在情、理、法之间寻找结合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镇形成起和谐稳定、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胡金平 张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