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

十条“服务公约”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余长洋 龙德燕    2021-04-23 14:42:36   

为进一步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效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4月中旬,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着眼窗口服务工作,立足岗位职能,从服务细节、身边小事、群众所想所急所盼着手,带着感情与责任,真心用心贴心为服务群众,制定了《全市公安出入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十条服务公约》。

公约发出,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的民辅警纷纷承诺:“要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每一天办好群众所需求的每一件小事。”

公约规定,全市公安出入境的工作同志要做到语言柔和,服务态度好;面带微笑,情绪心态好;着装规范,警容风貌好;业务精熟,一次告知好;不急不躁,解疑答惑好;急难愁盼,件件回应好;便民政策,执行落实好;证件证照,依法办理好;纪律严明,公正执法好;高效便捷,满意评价好。

据了解,“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政法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服务公约”强化服务细微之处,完善服务薄弱之举,语句朗朗上口,易懂易记,旨以完美最好的服务赢得群众满意点赞。“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蔚然成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响网巴中”川陕苏区党史微宣讲正式启动
下一篇:全力以赴打赢“三大创建”攻坚战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