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在浙江台州的一起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中,当地向举报人发放30万元奖励金,为该省截至目前发放的最大一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
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协助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性质恶劣、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造成重大社会舆论影响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1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置了最高50万元的“重奖”。
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7月,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接到反映某企业私设通江暗管偷排废水行为的举报后,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核实。
经查实,该企业于2020年6月在厂区东侧铁皮棚下用顶管工艺设置长度约400米通江暗管排放废水,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氯甲烷,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查处了该企业违法行为,并责令企业停产整治。
近期,该案件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涉案的4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该市给予举报人单笔30万元奖励金。
据统计,自《办法》出台以来,浙江各地共发出奖金近50万元,5000元以上的奖金共6笔,单笔最高奖金30万元。其中,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放1笔50000元奖金、杭州市发放1笔5000元奖金、嘉兴市发放1笔5000元奖金、金华市发放1笔5000元奖金、台州市发放2笔奖金共400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