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3岁的陆登松和80岁的老伴是从江县贯洞镇德卡村人,4个女儿全部外嫁,他们无法从事劳动,没有收入来源。从江县民政局了解到情况后,及时将两位老人纳入兜底保障的范围,加上其他扶贫政策的实施,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照顾,我们现在不愁吃喝。”陆登松如今逢人便说。
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底,全省7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有183.27万人,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当前,贵州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切实筑牢群众“两不愁”底线,防止群众致贫返贫。
城乡低保精准发力
李白英是仁怀市盐津街道姜家寨社区的城镇低保户,2020年,她家低保金每月增加到645元。“低保金每年都在增加,基本生活没得问题。”她告诉记者。
近年来,贵州城乡低保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年增高。从2016年起,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超过扶贫标准,2017年农村低保最低一档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18元,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全省210.1万人享受农村低保,64.4万人享受城市低保。
低保必须发放给最需要的人群。在低保对象认定和贫困人口识别中,贵州始终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从2016年底开始,贵州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就定期开展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和社会救助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体系,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兜底保障人群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健全“单人户”施保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城乡低保,做到“应扶尽扶”和“应兜尽兜”。
贵州做好低保渐退政策,对纳入低保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区分情况设置救助缓退期,分别引导其退出低保行列。
特困供养全面托底
“这里环境非常舒服,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我,我感到很满足!”今年63岁的张时品无儿女、无配偶、无劳动能力、无收入,作为特困供养老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将其安排在七星关区晚晴康养中心居住养老。
针对张时品老人这样的特困人员,贵州制定实施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统一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救助保障、孤儿安置等相关措施。贵州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随城市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相应提高,并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9.53万人。
同时,贵州加大对孤儿的关爱力度,全面建立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制度,全省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2万人,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和1050元。
临时救助广泛开展
“在最艰难的时候,政府及时向我伸出援手,我才得以渡过难关。”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村民张雄去年患急性髓系白血病,在医院自费治疗一段时间后无力支付医药费。
观山湖区民政局了解情况后随即启动“救急难”程序,按照临时救助标准对张雄实施救助,张雄得到4万元的救助金,顺利进行治疗。目前张雄病情稳定,正在康复中。
聚焦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贵州率先在全国创建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先行救助”,坚决防止意外急难返贫致贫。“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对1.09万例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急难家庭实施急难救助,支出急难救助资金1.89亿元。
贵州还对生活困难失业保险政策、低保政策没有覆盖到的失业农民工等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20年6月至11月,全省共向3066名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73.85万元。
“我们将会同扶贫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密切关注致贫返贫风险高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等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了解家庭人员构成和收入情况动态变化,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旻表示。(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韦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