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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列车文明也提速

本刊记者 钱敏    2021-01-22 11:09:53    《人民周刊》

论硬件,以高铁为代表的中国列车可谓独步世界,但反观软环境,列车上林林总总的不文明行为所折射的道德失范,又着实令人担忧。

 

“绿皮车”全面禁烟还远吗

在高铁、动车上,不吸烟早已成为共识,但在普速列车(俗称“绿皮车”)上,时至今日,允许在车厢连接处吸烟依旧是常态。

前不久,山东乘客王先生就因在火车上遭遇二手烟问题,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

因工作关系,王先生需要经常乘坐火车往返于北京和济南之间。在乘坐K102次普速列车时,由于车内设有吸烟区,乘客抽烟使得整个车厢烟雾缭绕,让王先生深受二手烟之苦。

忍无可忍,王先生将承运K102次列车的铁路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取缔吸烟区,并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乘客因为相同原因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并胜诉。

2017年8月3日,乘客李某诉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立案。

此前1个多月,李某从北京站乘坐该公司运营的K1301次列车到天津游玩,途中她发现火车上设置有吸烟区,多名乘客在此吸烟且无人劝阻。而车厢内张贴的“铁路旅客乘客安全须知”上,明明写有“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的规定。

李某诉称,自己一路上深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身心受损,提出“禁止在K1301次列车内吸烟,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等诉讼请求。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有关规定,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的行为违反了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支持李某要求该公司取消K1301次列车内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K1301次列车内吸烟的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例被媒体称为“无烟诉讼第一案”,还被司法系统评为2019全国法院一等奖案例。当时,该案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公众普遍认为“绿皮车”或将迅速迎来全面“禁烟时代”。然而,进展比想象来得缓慢。

2020年5月31日是第33个世界无烟日。国铁集团宣布,正逐步推进普速空调列车禁烟工作,已有9个铁路局集团公司的100列普速列车实施全列禁烟。可据了解,目前尚在运行的普速列车,全国还有数千列之多。

为推动“绿皮车”禁烟进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1月4日又将3家铁路公司告上法庭,成为《民法典》生效以来,全国首例相关领域的公益诉讼案。

 

试点“静音车厢”升级列车服务

尽管全面禁烟任重道远,但值得欣慰的是,作为列车升级服务的标志之一,“静音车厢”试点已于近日推出。

“高铁上禁止或劝止手机等设备开外放声音是否可行?”一位叫“大明妈”的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我女儿3岁以后坐飞机,如果是国际航线,都提供儿童耳机……8岁就能用成人耳机了。”“以前出门坐飞机、高铁,iPad和儿童耳机是必备品,因为公共场所很吵,不戴耳机孩子根本听不清。每次观看动画片不超过一小时,戴耳机完全没问题。”对此,有网友表示支持。

“为你点赞,那些开外放的就是从小没有受到这些教育,长大后习以为常。”

2020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乘客不得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网友“木木”分享了深圳地铁方面推行静音服务的经验。“深圳这边,地铁上如果有人开外放,乘务员就会提示关闭声音。其实这个禁止,应该禁的是音乐电视剧、短视频等非必要的外放,至于打电话等正常需求,并不禁止。”

网友“千年大计”赞同“木木”的观点,认为静音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声音,正常说话、接打电话都是可以接受的,静音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吵闹的行为,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地铁都还好,坐火车和高铁的时候要疯了,睡会儿觉都不行,总有人开外放。”网友“苏杭”表示。网友“时与间”也深以为然:“最怕走到哪里都是抖音里那魔性的笑声!我真想把对方手机砸了。”“就烦那种刷抖音还开巨大声外放的。”“关键是有些人外放抖音还喜欢一个视频重复看,那假笑那配乐,老烦人了。”说起抖音外放,网友“繁华”“Andy”都颇有同感。

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颁布了地铁车厢内“静音令”,明确乘客不得将手机声音外放。得知此消息,不少网友拍手称快。“建议将此做法推广到全国地铁、高铁和飞机上。”“强烈支持!天下乘客苦噪音久矣。”

网友们的积极互动,反映的正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真实需求。自2020年12月24日起,铁路部门在京沪高铁、成渝高铁的部分车次试点“静音车厢”服务。12月23日起,铁路乘客通过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买京沪高铁、成渝高铁指定车次车票时,可以根据系统提示自愿选择购买“静音车厢”车票。

尽管“静音车厢”有关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但列车毕竟是公共空间,在乘车时人人都应该有意识地避免声音过大,以防影响他人。

 

《民法典》对“霸座”行为说“不”

禁烟、“静音”都是促进列车文明的有力之举,但对于像“霸座”这样广受诟病的行为又当如何应对呢?

2018年8月21日,在从济南西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动车组列车上,孙某不肯对号入座,不仅霸占一位女乘客座位,还连珠炮式胡搅蛮缠。“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坐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视频曝光后,“霸座男”孙博士迅速“走红”,引来千夫所指。

无独有偶,不到1个月,一名女乘客在G6078列车上霸占靠窗座位,将孙博士的“霸座”剧本再次上演了一番。“这个座位你写了10D吗?”女乘客强词夺理,以座位上没贴标号为由,怒怼列车员与乘警,博得“高铁霸座女”称号。而“被霸座”的无辜乘客,只好被列车员安排到其他车厢。

同样是“霸座”,孙某则没有这名女乘客“幸运”。任性的后果是,他不仅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还被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虽然孙某受到了一定的惩罚,但仍有观点认为,“霸座”成本太低,且“师出无名”。舆论引爆后,迫于压力,孙某发布视频,公开向当事人道歉。随后,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霸座”事件时称,涉事方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引舆论一片哗然。

《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月开始实施,其中列出了乘客可能被纳入铁路黑名单的7种行为,但并不包括强占座位。也就是说,公众认为对“霸座”行为的处理,其实是在汹涌的民意倒逼下促成的。若非如此,只会更加无奈。显然,社会公德的维护还有赖于公权力部门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今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根据新规,霸座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

构建文明乘车秩序,既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道德文化的柔性熏陶,还需要各方双管齐下,共同努力。

(《人民周刊》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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