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号召广大会员积极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的社会责任,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于12月20日发布《“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NAFMII会员在行动”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明确,要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国内标准建设工作,提升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水平,强化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力度等。
倡议书要求凝聚共识,响应号召,争先制定绿色低碳的行动方案。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碳达峰、碳中和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事,要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行动规划和方案,切实履行好碳达峰、碳中和的主体责任。
另外,交易商协会倡议,加强自律,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能效管理。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化石能源消耗总量,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升电气化水平,从能源消费侧主动控制和减少碳排放。
在助力推动绿色金融长远发展方面,倡议书要求积极参与绿色债券国内标准建设工作,提升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水平,强化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力度,踊跃投身绿色债券的承销、发行、投资工作,严格与国际标准接轨,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工作,树立行业典范;主动进行绿色金融宣传,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行业倾斜,共同促进绿色金融的长足、有序发展。
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体系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国在推动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各类主体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逐步提高,例如,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关于上市公司也有要求,发债主体方面一行两会、交易所还有交易商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分别公布了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机构不仅按要求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还通过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主动加入“负责任银行原则”。
“2018年,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同意,中国正式成立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来牵头推进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了多项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蓓此前透露,下一步,首先将继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绿色债券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第二,继续规范绿色债券评估机构认证行为;第三,继续推进绿色债券领域的国际标准对接与合作;第四,在绿色金融实验区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