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地产公司融资回暖 ABS审核发行加速

2021-12-09 11:27:39    上海证券报

房地产ABS市场近期有新进展。碧桂园近日发布消息称,拟于近期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供应链ABS产品。刚刚过去的11月,在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引导下,房地产ABS审核进度明显加快。

而在金融管理部门就房地产金融市场稳定多次发声之后,本周以来,二级市场的地产债持续上行,交易员对市场预期明显乐观。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政策回暖,金融市场将继续为优质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渠道,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今年9月至10月,房地产ABS发行明显减少,而自11月以来,审核出现提速。Wind数据显示,9月、10月房地产ABS分别发行82.2亿元、112.8亿元,相比今年1至8月月均300亿元左右的发行量明显压缩。11月以来,约有14个房企ABS项目审批状态更新为“已反馈”,5个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4个项目状态更新为“已通过发审会”,相比10月1次“已反馈”、0次“已受理”、0次“已通过发审会”明显改善。

从品种来看,审批加快集中体现在CMBS及类REITs,购房尾款ABS小幅改善。11月更新审核状态的房地产ABS项目中,CMBS或类REITs项目共19个,占比82.6%;购房尾款ABS项目4个,占比17.4%。

12月3日,据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中信证券—绿城2021年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12月5日,碧桂园官微披露,继本月初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获得受理之后,碧桂园集团拟于近期向交易所申请发行供应链ABS产品。

平安证券表示,当前住建部对预收款的监管尤其重视,各方也积极推动保交房,相对而言,住房抵押贷款ABS的风险是比较小的,且目前估值非常便宜。

受房地产行业宽信用预期影响,11月以来,内地房企多笔到期债务成功获得展期。房企发债速度加快,部分房企短期流动性得到阶段性缓解。

据Wind数据统计,11月单月境内外债券融资共发行48笔,较上月增加17笔,发行规模折合人民币约473亿元,环比增加55.6%。境内债券融资11月平均票面利率4.05%,较上月下降13个基点。

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也有新进展。记者查阅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发现,1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受理了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期票据注册申请。

此外,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册的两只合计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10亿元的中期票据项目,12月1日在该系统中的状态更新为“反馈中”。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此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期,境内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行为已逐步回归常态,一些中资房企开始回购境外债券,部分投资人也开始买入中资房企美元债券。

银保监会同期表示,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在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的前提下,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金融服务。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守朴资产总经理翟建业认为,地产行业涉及民生基本需求,又与金融安全紧密相关,总体引导方向是积极和支持的。地产企业的分化已经不可避免,过往高杠杆高负债的模式将不复存在,有些企业要被市场淘汰,以后整个行业的杠杆率会更低,拍地竞争没有之前那么激烈,利润率将有保障,企业也可以更专注于品质和品牌,更好地服务购房者的需求。

“‘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不会变,行业中个别企业的出清还会继续,整个行业在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翟建业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成长预期乐观 汽车零部件赛道站上风口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