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中方提出,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愿同各方合力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11月11日,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据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30年,数字技术将促进每年全球贸易量增长约1.8%至2%。
数字赋能 贸易先行
DEPA是新加坡、新西兰、智利三个国家于2020年6月12日以在线虚拟签字的方式签署达成,并于2021年1月7日生效。该协定是同类协定中的第一个,代表了数字时代的一种新型经济参与形式。DEPA致力于便利化无缝的端到端数字贸易,允许可信任的数据流动,构建数字系统的信任。
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生态竞争跨学科交叉平台首席专家、数字生态竞争优势理论的倡导者易靖韬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作为传统国际贸易的有益补充与正向增量,数字贸易既是对货物贸易进行全链条的数字化升级,也是对服务贸易新领域的拓展。”
疫情之下,传统国际贸易遭受重创,数字技术为贸易带来新的转机。据报道,瑞士德迅、美国罗宾逊等货运代理企业通过电子提单、在线报价等智能化技术,解决物流不稳定问题。在货物贸易方面,以亚马逊、天猫国际为代表的电商,通过数字技术在信息流动、货物存储等方面提升效率。
数字技术不仅提高全产业链的生产效率,而且有助于消费者追踪生产全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展品,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展区,并附有二维码,可查询其展商名称、具体展位、核酸检测单位等信息,便于溯源。
互惠共生 创造价值
全球数字生态如同一个大森林,拥有很强的包容性。各经济体可依据自身产业优势在其中寻求发展空间。相较传统经济的博弈竞争战略,数字生态体系中的企业更注重发展共生和利他的生态关系。
随着全球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化、平台化企业正在迅速崛起。B.P商业伙伴是数字生态平台型服务企业,其创始人兼总裁国秀娟说:“在数字技术方面,一直活跃着一批领先公司,他们能够做到对于细分领域技术的深度理解和把握。”
在数字生态体系中,各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结合自身优势,融合各类合作伙伴,弥补自身短板,实现产能与效益最大化。谈及企业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的自身竞争力,易靖韬认为:“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激发以用户为导向的创新,提供全新的产品价值或服务以实现新的价值创造。”
各企业应强化 “生产+贸易+服务”理念,推动数字化转型,融入数字经济发展新浪潮。数字直播、社交电商等形式为跨境电商注入新的活力。VR、AR等技术促进了直播带货与营销的发展,消费者可以通过远程体验产品功能。
中国正在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安全贸易 全球共治
当前,各国普遍加快了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贸易进入数字技术与生产端全面融合阶段,形成新的产业,提供新的服务,如数字支付、远程医疗、线上教育等数字服务,拓展了传统跨境贸易领域。
“数字全球化”之下,数据已成为企业、行业乃至经济体的战略性资源,因而新业态中的数据安全与用户隐私不容小觑。欧盟早在2016年出台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赋予欧盟居民更多数据控制权;美国政府发布了《2019美国国家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在WTO电子商务谈判中,中国和南非对印度提出的保护发展中国家特别条款权利的提议表示强烈的兴趣。
全球数字贸易的良性发展,依赖利益共同体的共建共治共享。对此,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张莉提出三点建议:“首先,统一数字经济的治理理念,防止治理主体之间的政策冲突;其次,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划分,建立数字化绩效考核体系对治理主体进行数字化绩效评估;再者,形成数字经济治理‘黑名单’制度,提高数字治理主体失信违法成本。”
随着各国数字贸易创新速度大幅提升,对技术发展方向的预测难度空前加大,企业间竞合形式更加多元,行业间界限不断消解。各国要以开放共享的原则提升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以多元共治的理念释放全球经济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