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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盟贸易发生巨大变化

2021-09-13 15:03:48    光明日报

海关总署9月10日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双边贸易保持高速增长。2020年,东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我国连续12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今年前8个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5539.2亿美元,增长33.3%,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4.5%。

 

贸易规模快速壮大结构优化

30年间,我国与东盟贸易发生巨大变化。据海关统计,中国-东盟双边贸易由1991年的83.6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6852.8亿美元,年均增长16.5%,比同期中国外贸整体年均增速高出3.4个百分点。

自199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以来,我国与东盟国家交往日益密切,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2013年中国与东盟携手建设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2019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双边经贸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对东盟进出口商品种类少、贸易规模小。此后,以纺织服装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我国对东盟出口比重逐渐提高,同期自东盟进口原油、橡胶和原木大幅增长。进入21世纪,我国对东盟出口机电产品、纺织服装、钢材、手机、船舶、家具、水果、汽车和医药品等增势良好;自东盟进口农产品、橡胶、石油、天然气、煤等初级产品和资源型产品保持较快增长。双方互补性的贸易结构逐步形成。

 

双方企业通关享惠更加便利

近日,广西农垦明阳生化有限公司自东盟进口的淀粉在钦州港口岸通关,凭借提交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减让关税6万多元。“可别小看原产地证书,这可是帮助我们降低交易成本的‘纸黄金’。”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外贸业务负责人说。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以来,中国海关牵头与东盟完成原产地规则升级谈判并顺利实施。对外全面加强与东盟各国海关的沟通和协作,积极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对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进出口企业充分享受协定的关税减让政策。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企业享惠进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3.3万亿元,年均增幅27%;双方之间90%以上的货物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共计减让税款3149亿元。

“我国和东盟经济贸易互补性强,增长潜力大。”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为更好服务企业开展对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提供更为科学的决策辅助和信息支撑,海关总署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首次对外发布,作为双边贸易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对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迈进起到积极作用。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效应凸显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走深走实,中老铁路、印尼雅万高铁、中新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中印和中马“两国双园”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国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水平,双方跨境物流更加顺畅。

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线路从2017年的“渝桂新”1条线路拓展为6个方向常态化开行,开行频次由每周1列增至每天10列以上,已成为西部地区货物出海出边的主通道和RCEP框架下连接中国与东盟地区最快速、最便捷的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与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衔接,今年以来累计衔接发送1504个标箱,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了可靠运力支撑,充分激发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潜力。

为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的顺利开行,通道沿线15地海关签署《区域海关共同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联络协调制度,加强业务统筹协调,共同推动区域海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监管制度创新,疏浚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和通关障碍,切实提升通道沿线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

(原标题:我国与东盟贸易发生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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