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远方)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关乎民生福祉,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视、老百姓关心的话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出四个方面共23项举措,明确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意见提出,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并制定“十四五”养老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
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
意见强调,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积极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如何拓宽普惠性服务供给渠道?意见提出,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以投资换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
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
“有关各方应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家庭后顾之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佘宇说。
培育智慧服务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养老托育服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在严格防控下,养老机构的家属探视、志愿服务等活动一度按下暂停键,托育机构不得不暂停营业,亟待探索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新型服务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托育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不断涌现,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但不容忽视的是,智慧养老托育产业目前在我国仍存在整体规划力度不够、标准缺失等问题,智能化程度及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
为此,意见强调,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充分考虑老年群体使用感受,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支持优质养老机构平台化发展,培育区域性、行业性综合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逐步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推广,探索建立老年用品认证制度。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的深度应用,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向智能制造、柔性生产等数字化方式转型。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康养融合、深化医养结合,培育智慧新业态、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逐步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等举措,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强化政策落地实施
当前,我国托育服务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微观层面看,家庭养育最优但缺乏制度保障,家政服务是有益补充但不规范,托育需求旺盛但有效供给不足。宏观层面看,托育服务涉及业务领域众多,协同不力、市场无序、队伍缺失等问题较为突出。”佘宇表示。
以医养结合为例,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54亿,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医养健康产业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十强产业。
经过近几年实践探索,上述模式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养老的社会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资源共享机制仍不完善,社区养老中心和小型养老院医疗条件较差,无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其次,多元服务供给主体未能有效协作,尽管国家在税收、财政等方面推出了不少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鼓励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
此外,该如何评价和监管养老育幼服务?意见提出,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强化数据资源支撑,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