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亿人,在我国14亿人口中,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超过62%。促进就业,不仅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最大民生工程,而且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如何使人才培养培训适应市场需求?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如何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针对当下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新矛盾、出现的新变化,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伴随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劳动力供求两侧均出现较大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结构性矛盾突出,与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就业观念等密切相关。这是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在就业领域的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青年就业处处长丛向群认为,解决就业领域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根本。“将就业创业与人才培养有机融合,推进就业扩容提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这既需要改善需求,也需要优化供给。”
改善需求,即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就业市场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坚持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丛向群说:“应当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多适合大学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岗位。”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也是《规划》引导的就业高质量发展方向。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将通过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通过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快生活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商贸流通和消费服务业态与模式创新,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通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吸纳带动更多就业,通过培育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等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进一步拓展农业就业空间。
以产业转型推动岗位“升级”、创造更多高技能就业岗位,是《规划》提出的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重要举措。《规划》要求,“十四五”时期要抓住主要矛盾,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突出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在丛向群看来,优化就业市场供给,需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调整学科专业,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的联动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地衔接。”
更高质量就业,包括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缓解,也包括劳动权益保障继续增强;包括就业质量不断提升,也包括失业风险持续降低。《规划》明确,通过对高失业率地区开展专项就业援助、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构建就业失业监测网络、推进失业保险扩围等,切实做好失业保障,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为更好地通过服务渠道的畅通来促进就业、防止失业,国家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于市场中沉淀的、多年没有找到工作的失业青年,我们通过‘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市场。”丛向群介绍。
推动灵活就业,挖掘潜在增长空间
开设淘宝网店、运营个人微信公众号、成为微博博主……当前,我国通过电商平台等新就业渠道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已经达到2亿人。《规划》提出,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
“新就业形态的本质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依托互联网等平台,把劳动力和劳动力需求匹配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新就业形态都仍然处于灵活就业的范畴内。在一定程度上,新就业形态可以重塑灵活就业的市场,使市场变得更加规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介绍。
在公众认知中,灵活就业往往与收入不够稳定、劳动权益难以保障等紧密相关。对此,《规划》要求,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鼓励用工企业以商业保险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层次保障。
“以前,灵活就业人员是零散的,劳动者往往独自在市场中寻找工作机会,因此存在收入不够稳定、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情况。现在,很多零散的工作岗位已经通过平台组织起来。比如,从前开‘黑车’的司机如今变成了‘滴滴出行’的网约车司机,只要市场上有用车需求,司机就有工作机会和收入。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对接市场,降低了从业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市场需求是稳定的,因此从业者的收入也是有保障的。”张成刚表示。
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于今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作出明确要求。此次《规划》再度强调,加快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灵活就业也是重要的就业增收渠道。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因此要抓紧补齐短板,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丛向群说。
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也正在拓展县乡村的就业渠道。《规划》提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农村电商发展非常快,阿里研究院将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村内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家庭户数10%以上的村庄认定为‘淘宝村’,我国‘淘宝村’数量已经超过5000个。近期社会讨论度非常高的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就是一个‘淘宝村’大县,这里的电商产业发展非常早,包揽了90%的日本棺材制造。箱包产业是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的特色产业,通过电商平台,白沟箱包的市场也大幅扩展。有时,一个‘淘宝村’可以‘承包’我国一个产业或一种产品80%乃至90%的产量。农村电商发展甚至促使很多可以留在城市做‘白领’的大学生选择了返乡创业。”张成刚分析道。
《规划》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现在,灵活就业从业者仍在增加。国家关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非常有意义,其中有很大的就业增长空间,蕴含着大量的机会。”张成刚表示。
多措并举,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9月至11月,一年一度的秋季校园招聘会在各大高校举办,令人目不暇接的就业岗位又一次集中呈现在高校毕业生面前。
高校毕业生,是每年新增就业的“主力军”。《规划》明确,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搭建了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就业在线’等数个全国性招聘网络平台,教育部也正在升级‘24365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这些都提供了线上就业通道。我们既注重挖掘政府部门能够提供的岗位信息,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元服务。整合政策发布、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方面的内容,提供一站式求职招聘平台是我们的服务举措,希望能够最大化集合各方面的资源。”丛向群表示。
推进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人岗匹配的重要举措。丛向群介绍:“针对毕业生在不同时段的求职特点和需要,国家层面在线上线下都举办了很多全国性招聘活动。今年以来,接续启动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2021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国聘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活动搭建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良好求职机会。”
为将公共就业服务更好地推进到高校、帮助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动与教育部、高校等开展信息对接。“2020年,我们专门上线了服务未就业毕业生的求职登记小程序,为离校后需要求职或需要重新求职的毕业生提供实名制服务通道,毕业生可以登录小程序提出服务需求,政府相关部门会及时跟进。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可以从校内就业工作部门获得,也可以登录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求职可以登录求职小程序或联系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我们都会提供相应服务支持。”丛向群说。
除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还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科研项目中设立助理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高校正在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也鼓励通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网络创业培训等,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创新能力,激发他们的创业潜能。“此外,今年特别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行业协会开展专门的推介活动,带动就业。”从向群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也将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涵盖在内。“毕业生从学校进入社会,往往缺乏一些社会经验,因此应当为他们提供一臂之力。”丛向群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围绕职场适应能力和职业指导、职业发展能力、岗位实践3个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支持。
对于不同处境的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不同的帮扶计划。丛向群说:“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困难毕业生,国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减轻求职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对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参保缴费的便利,为他们的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针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不合理现象和侵权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通过发布案例解释、求职“陷阱”提示,加大政策宣传解读等方式,帮助毕业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同各方一起,不断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服务保障,搭建平台,努力支持毕业生就业。”丛向群说。
(《人民周刊》2021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