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电商主播……近年来,这些新职业吸引大量劳动者,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来源。与此同时,如何更好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国家发改委等日前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要“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新职业,劳动保障待完善
两年前,何玲从原公司辞职,专职做起了微商。虽然收入还不错,可因为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何玲的社保断缴了。“之前没有这个意识,现在准备买房才知道社保缴纳年限很重要。”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兴起,新的就业形态也在蓬勃发展。就业门槛低、工作形式灵活多样是新职业的优点,但是对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尚有不足,有待完善。
比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职业,他们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服务,但并没有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带生产工具和设备,平台对其管理也较为松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指出,由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改变,导致法律关系的定性模糊化,新就业形态下的用工关系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能否适用现行劳动法的规范,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论。这种情形下,除了难以规范缴纳社保,一旦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等,还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破难题,多项政策已出台
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受到多方关注,不少相关政策已陆续出台,逐步破解难题。
《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明确指出,由人社部牵头负责,“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权益底线。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指出要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少地方正在探索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权益保障路径。浙江省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从用工方式、工时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作出规范。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将网约车、外卖、快递等劳务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新探索,劳资双方寻平衡
专家表示,互联网平台在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方面应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据悉,外卖平台“饿了么”正在同浙江省金华市开展互联网平台灵活用工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据“饿了么”副总裁刘歆杨介绍,目前该平台对骑手保障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骑手雇主责任险、众包意外险、关爱险等,涵盖了骑手送单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医疗赔付及误工费用。“我们还推出骑手关爱金计划,在部分保险可能无法完全理赔到的场景提供兜底抚恤金保障,为骑手子女进行助学帮扶,并对因意外或重疾导致的骑手家庭困难提供帮助。”
作为劳资双方,互联网平台与新业态从业者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博弈。林嘉认为应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寻求双方利益平衡和利益最大化结果,可以通过规定劳动基准条款来对平台进行规范,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和卫生保障、每小时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等。比如针对外卖送餐员,应规定每天最长工作时数,超过该时数的平台不再派单,以保障从业者的休息权。“而针对像何玲遇到的社保缴纳问题,可以通过将社会保险各险种作适当分离的方法解决。比如工伤保险强制由平台或企业缴纳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现行居民社会保险基础上改造提升,由企业和从业者共同分担费用等。”林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