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2日发布。根据文件内容,未来15年将通过6大方面共24项措施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文件明确,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包括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
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成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包括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等。通过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以及以工代赈等方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表示,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我国探索了乡村治理的成功方式和有效途径,形成了一套体制机制,这些都可以在今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