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经济 > 正文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下发通知

禁止小贷公司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2021-03-18 09:39:32    上海证券报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陈羽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

近期,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为尽快规范整顿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有必要尽快出台《通知》,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放贷机构客户营销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合理引导网络舆情,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四是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

 

小额贷款公司

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为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通知》具体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二是严格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在“堵偏门”的同时也注重“开正门”。《通知》明确,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高校要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通知》还从加强营销管理、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加强贷后管理、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征信信息报送等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

三是强化风险整治及监督检查。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要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开正门、堵偏门”

精准防范诱导大学生过度借贷

国家有关部门历来重视校园借贷问题。2016年、2017年,相关部门曾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认为,从内容上看,《通知》主要是对前期校园贷监管规则的再次强调,偏重于执行落实层面的强力监管。这表明,前期被明令禁止的一些行为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也说明校园贷“开正门、堵偏门”工作仍有较大潜力,需要继续推进。

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此份文件体现了监管部门“开正门、堵偏门”的思路,一方面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打击,一方面则规范了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营销宣传,从事前环节提早介入,有利于更为精准、高效地防范诱导大学生过度借贷现象。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全国碳交易市场如何聚“碳”成“财”?
下一篇:年内33家上市公司定增破发 多家公募参与其中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