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当71岁的退伍老兵周大爷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迟迟要不回来的2万元借款时,他激动不已,“这笔钱可是我的养老钱,多亏了你们法院啊……”
信任被辜负,退伍老兵心渐寒
申请执行人周大爷是一名退伍军人,大半辈子的时间都坚守在部队,退伍后,回到老家新桃村和老伴依靠退伍费为生。被执行人叶某为同村农户,2019年7月,叶某带着其兄叶大爷一道来周大爷家做客,叶大爷和周大爷是“老战友”关系。三人相互寒暄完,叶某提到自己要装修在安置点的房子,手头紧,要向周大爷借点钱,承诺一年期限到了一定立即还款,并让其兄叶大爷作担保,若期限到了还不上钱,由其兄叶大爷帮还一万元,叶大爷表示同意。周大爷想着,人贵言而有信,何况又是一个村上的,担保人还是老战友,就把自己的两万元“养老钱”借给了叶某,谁料这一借就再也要不回来了。每次提起还款,叶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清偿。多番催要无果,周大爷既觉得十分心寒,又悔不当初,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审理一波三折,探寻证据还原事实真相
案件进入庭审程序,叶某及叶大爷拒不承认借款事实。原告周大爷向法院递交借条一份,证明其将两万元借款借于被告叶某,并说明由于叶某及哥哥叶大爷不识字,由在场人李某代替二人书写了借据和姓名,但借条没有捺印。法院随即对在场人李某展开询问,证明叶某向周大爷借款两万元,因叶某不识字,让其帮忙书写借条过程。叶大爷辩称,自己不识字,只是看到了弟弟向周大爷借款的过程,也没有在借条上签字捺印,故不承担担保之责。法院审理查明,叶大爷在答辩中已承认弟弟叫其担保之事,李某也在借条中,写明若弟弟叶某还不上,叶大爷帮还一万元的事实,叶大爷本人同意了。所以整个担保过程,叶大爷知晓、同意,并参与其中,其本人也具备担保能力,故提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判决,由叶某及其兄叶大爷共同承担两万元借款,该判决生效十日内清偿完毕。
法院与村委会联动执行,欠款终执行到位
判决规定的偿还期限到了,叶某仍迟迟未还欠款,周大爷只好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叶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叶某始终固执已见,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年纪也偏大,最终决定联合当地村委会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执行此案。因此,立即联系该村村委会负责人,与其沟通协调此案进展情况,共同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最终,在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大力协助下,两万元借款顺利送到了周大爷手上。(董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