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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起纠纷 庭前调解促和谐

2021-10-26 19:47:38   

日常生活中,因借贷不还引发的扣车事件时有发生。近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近日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向李某借其车辆使用,双方约定借用半个月后返还。但半个月后,李某再三催要,王某也并未将车辆返还,电话也无法联系,李某无奈,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该案受理后,经过法官的了解,该案实际情况更为复杂。原来,几个月前,王某通过李某担保将钱借给张某,近期一直通过李某向张某催要款项,但其并未偿还,于是,王某就将李某的车辆开走,迫使其将借款偿还。李某得知这一情况便提出让王某返还车辆,双方同为受害人但难以平衡利益关系,李某便将王某诉至大荔法院。

因本案王某和李某本无直接纠纷,且之前为朋友关系,双方均因与张某的经济纠葛而盘根错节牵扯出一桩案件,双方都不愿撕破脸,承办法官遂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该案。在向双方释明诉讼权利义务后立刻进行庭前调解,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事项,王某同意向李某返还车辆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全部违章罚款。因张某已向王某出具借条,法官告知王某可以另案起诉张某。庭前调解结束后,在民一庭干警的督促和见证下,王某将车辆返还给了李某,后李某也撤回了对王某的起诉。该案在两个小时内圆满解决且即时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保障,也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近年来,大荔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践行调解在前的原则,不断探索溯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大荔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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