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2月,二人通过网络游戏与被害人朱某成为游戏好友,后王某指使李某添加朱某微信,并通过微信长期与其进行文字及语音聊天。二人向朱某隐瞒了真实关系,并将李某包装成一个家中开有公司的千金小姐,舅舅是某单位的领导,由王某冒充李某的闺蜜和父亲,取得朱某的信任,诱骗朱某在微信上与李某发展为情侣关系。
期间,二被告人多次以“买包、换手机、亲戚出事、和家人吵架、游戏活动充值”等虚假事由,骗被害人朱某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李某共计转款46万余元。
2020年7月,朱某多次要求与李某见面,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后被告人王某、李某将从朱某处骗取的钱财挥霍一空。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最终,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社交工具,编造虚假身份,以谈恋爱为由在网络聊天过程中,骗取被害人信任和好感,进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交友需谨慎,在双方素未谋面,未经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更应提高警觉,擦亮双眼,捂紧钱包,谨防诈骗。(旬阳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