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大王法庭审理了一起因违约退租引发的土地租赁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地调解,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纠纷。
无力履约引退租,违约行为酿纠纷
原告某村第五村民小组与被告董某在2018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被告董某承包原告村民小组25亩土地,承包期限18年,每亩地承包费2000元,每3年为一个交费周期,承包费用逐期递增10%。双方签订合同后,被告董某交纳了2018年至2021年的承包费,但到第二次交纳3年承包费时,被告董某称自己经济困难,迟迟未能支付,并想要违约解除该土地承包合同。后来又发现,承包地内的一口农业灌溉水井遭到破坏,原、被告双方就损失承担问题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原告遂将董某起诉至鄠邑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沟通调解化纷争 当即履行效果好
法官在全面理清案情的基础上,向原、被告双方讲解清楚合同履约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被告董某违约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法官通过“情、理、法”并用的调解方法,本着让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字当天,被告董某立即将补偿款送至大王人民法庭,交到原告负责人手中,这一当场履行的行为尽显温情,实现纠纷化解和案款执行双重法治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鄠邑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