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严峻不敢到庭?远在他乡无法到庭?陕西省旬阳市人民法院通过引入“云上法庭”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高效依法维权,处理矛盾纠纷不必再为路途的遥远、奔波的辛劳犯难。
“云上法庭”来审案 疫情防控亮“绿码”
“喂,您好,我是王某,我现在在疫区,传票已经收到,无法按时参加诉讼,怎么办?”旬阳法院书记员接到被告电话后,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即向王某主动阐明可以通过“云上法庭”参加庭审,让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就可以参加庭审活动。
10月14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托“云上法庭”系统在旬阳法院如期开庭,法庭经过身份核实,告知原、被告人庭审中享有的权利,顺利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对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了审理。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底被告受邀负责原告承包的装修工程,约定劳动报酬10000元,原告按时按量完成所有工作,并验收合格,被告在给原告支付了6000元后,剩余4000元迟迟不予支付。双方当事人对欠款金额均予以确认,经法官当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也通过手机软件远程签字确认了调解内容,法官当天便出具了调解书并邮寄给远在云南的王某。
“云上法庭”助审判 线上调解解民忧
2021年5月熊某将位于安康市汉滨区的店面转让给张某,租金7800元,当时被告仅仅支付3000元,余款至今仍未支付。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告张某,张某表示该房屋只使用了3个月,已经将房屋钥匙退给熊某,这些情况需要当面沟通,但自己远在江苏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通过沟通了解,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
“云上法庭”系统启动后,法官与原、被告视频“连线”成功,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劝导,原、被告双方就款项履行期限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线上”核对调解笔录签名确认。
半小时后,经当事人同意,书记员依托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向双方当事人电子送达了调解书,在书记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点击平台发送的链接进行了查看。仅用1个小时,该案便完成了从调解到裁判文书送达的全过程。
通过“云上法庭”,当事人只需通过预留手机号,开庭验证码登陆即可参加庭审,无需额外安装应用APP,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远程参与庭审的难度和门槛,这一便民举措,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走出了司法为民的“高速路”,极大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实现服务群众“不打烊”。(旬阳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