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以酒抵偿债务,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利用节假日时间顺利化一起执行案件。
在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旬阳法院判决晏某支付宋某借款20万元,在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履行3万元后,称其在宝鸡市某工地承包工程,因资金出现问题工程烂尾导致工程款拿不到,因此无法履行剩余欠款。
为查明被执行人晏某真实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前往宝鸡市该工地开展调查,经查明晏某所称属实,其暂无能力履行。
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在与晏某多次释法说理后,晏某表示之前在宝鸡囤有部分酒,看是否能够以酒抵偿欠款。执行法官随即将被执行人的还款意愿向申请人传达,几经周折后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以酒抵债”的方式来偿还债务。为巩固执行成果,法官又多次组织双方就酒的价格、数量、质量、交接时间、地点等进行沟通确认。
交付当天正值周末,但旬阳法院执行干警依然加班加点安排工人搬运并组织清点、登记、核对、入库,经过一下午的努力,最终将涉案货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半的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旬阳市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