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减少了疫情传播风险。
被告吴某某经营饭店期间多次从原告潘某某处购买米面粮油,经双方核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7795元。后原告多次向吴某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大荔法院速裁审判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仔细阅读了卷宗材料,并联系了被告,但被告更换电话,未能联系到被告。后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吴某某家中,向其留置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被告主动找承办法官联系,但因其本人未在当地,加之疫情严重。考虑到被告未在本地,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办案法官多次和原、被告电话沟通,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微信调解处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微信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经双方微信确认后邮寄向被告送达,至此一起纠纷圆满划上了句号。(大荔县人民法院供稿)